本報訊(記者 孔德婧)因將房子抵押借出幾百萬後無力償還,公司法人代表範某委托他人賣房抵債,而另一方面,她又將已經售出的房產再度賣給他人。昨日上午,範某因涉嫌合同mSATA詐騙罪在北京市一中院受審。
  庭審當有巢氏房屋場否定指控
  38歲的範某是北京潔特寶商貿有限公司法定代表人。昨日上午10點半,高高瘦瘦的範某被帶進法庭。開庭伊始,她就迅速否認掉了公訴機關的指控。範某說,房子都是ssd固態硬碟她的,她有權處理這些房產。
  據檢方指控,2013年3、4月間,她在以北京市潔特寶商貿有限公司名義與張女士簽訂海澱世紀城春蔭園某房產買賣合同的過程中,向張女士隱瞞了已委托他人出售該房產且已繳納房房屋買賣屋的過戶印花稅、房產實際抵押借款數額等事實,騙取張女士購房款482萬元。張女士發現房屋已經過戶給他人後,範某又使用虛假的房屋、車輛所有權證明給張女士作為抵押,並退還給張女士40萬元。
  2013年5、6月間,範某在與另一購房人張先生簽訂昌平外接式硬碟東小口鎮天通西苑小區某單元買賣合同的過程中,向張先生隱瞞了房屋抵押的情況,並使用了虛假房屋產權證明,騙取張先生購房款129萬元。
  一套房子分售兩人
  據檢方調查,2012年9月4日,範某通過李某為中間人,以涉案房產進行抵押,向潘某借款300萬元。9月5日,範某給李某出具了委托書,將該房產委托給李某處理。後範某又陸續向潘某的親戚等人借款454萬餘元。
  由於範某無力償還此欠款,遂與李某等人口頭約定將抵押的該房產出售,房款用以抵押此部分債務。李某隨後將該房產售出,合同標價是404萬元,並於2013年 3月23日完成過戶。
  但另外一方面,範某在2013年3月左右聯繫中介公司出售同一套房屋,並於2013年3月10日與購房人張女士簽訂了房屋買賣合同,約定以768萬元的價格將該房屋賣給張女士,首付款含定金共402萬元。簽合同時,範某向張女士表明該房產已抵押借款300萬元,但未告知她委托李某出售涉案房產以償還其欠款的情況。
  抵押假證被訴詐騙
  張女士陸續支付給範某購房款452萬元,但收到房款的範某未將錢款用於房屋解除抵押還款。2013年5月11日,張女士經過查詢得知,自己所買的房屋已經賣與了他人,遂於當日與範某簽訂了補充協議,範某承諾如不能完成交易,就將張女士的購房款退還。之後,範某偽造了一份天通苑小區單元房的房產證和兩輛車的登記證給了張女士作為抵押。
  對於此事,範某在法庭上的解釋是,她在將房子賣給張女士的時候,並不知道李某已經將房產出售,而張女士在知曉房子已經被售出後,把她軟禁起來脅迫其寫下用另一套房產抵押的協議。
  檢察機關認為,被告人範某無視國家法律,以非法占有為目的,在簽訂、履行合同過程中,騙取對方當事人財物,數額特別巨大,情節特別嚴重,應當以合同詐騙罪追究其刑事責任。
  昨日上午,法庭未當庭宣判。  (原標題:為還債一房二賣 女老闆涉嫌合同詐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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